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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鞅立木原文翻译及注释锦集二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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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陋室铭》是唐代诗人刘禹锡所创作的一篇托物言志骈体铭文。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鞅立木原文翻译及注释锦集二篇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商鞅立木原文翻译及注释篇1

商鞅:战国中期政治家。

令既具: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。

金:古代货币单位。

布:公布,颁布。

具:准备就绪。

国都市南门:指城后边市场南门。

辄:就。

期年:一整年。

黥:即墨刑.用刀在面额上刻字,再涂以墨。

《史记》:西汉司马迁著,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。全书一百三十篇,包括十二本纪(记历代帝王政迹)、八书(记各种典章制度)、十表(记大事年月)、三十世家(记侯国兴亡)、七十列传(记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行事功)五个部分,共五十二万字。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长达三千年的政治、经济和文化的历史,比较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的社会面貌,对后世史学研究有深远影响。

商鞅立木原文翻译及注释篇2

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,还没公布,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,于是(命人)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,招募(能)搬到北门的人,给予十金。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,没有人敢去搬木头。(商鞅)又说:“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。”有一个人搬了木头,就给了他五十金,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。最终颁布了那法令。

变法令颁布了一年,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。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,公孙鞅说:“新法不能顺利施行,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。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施以刑罚,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,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,以示惩戒。”第二天,秦国人听说此事,都遵从了法令。

新法施行十年,秦国出现路不拾遗、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,百姓勇于为国作战,不敢再行私斗,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。这时,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,有些又来说新法好,公孙鞅说:“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!”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。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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